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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204409141025    信件情况
  • 信件标题:

    南江县高考报考设卡为难考生
  • 来信人:

    王山
  • 来信日期:

    2017-11-16
  • 信件内容:

    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我们是南江县户籍的考生家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要享受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回原籍报考,我们县近百名学生需回南江县招办报考。但是南江县招办却故意设卡,要求我们学生开学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给我们考生造成极大的困扰,同样是巴中市考生为什么其他县区不需要开无违法犯罪证明,请问南江县其他学校报考的考生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没有? 根据《招生考试报》宣传的文件,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同时我们学生也查阅了《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均为要求合法报名考生让公安机关出具考生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根据上述文件材料要求,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还可以出来报考?南江县招办的领导直接是在怀疑司法机关的工作能力吗?我们考生家长认为,这就是南江县招办在改进的工作作风,衙门作风,不知道什么叫为考生服务,就是直接给学习很紧的考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请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核实反映情况真实性。

  • 受理单位: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受理时间:

    2017-11-16
  • 办理单位: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 办理时间:

    2017-11-16
  • 办理状态:

    已回复
  • 回复内容:

    王山网友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针对反映的问题,特作如下回复。高考是国家大考,关系考生前途命运,考生资格审查历年都非常严格。《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规定: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根据司法解答,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此五项内容均为强制措施,具备其中一项就无报名资格。根据规定,应届毕业生由所读学校统一审核考生资格,南江户籍的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由县招办审核考生资格。由于县招办不能判断往届毕业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只能将当地政府、社区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和证明材料作为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因此,希望考生和家长理解支持,我们将本着为国选才和为考生负责的原则,本着服务考生的宗旨,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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