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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bt365手机网站    信息来源:巴中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30 17:3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夏季集中攻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巴州区大茅坪镇孟家村村干部套取洪涝灾害应急救灾资金问题。2014年8月,孟家村向区发改局申报村古水井段和郭家坝段洪涝灾害应急救灾资金10万元。2015年1月,古水井段项目整治结束后,为匹配1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孟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品朝、原村主任张忠德、原村副主任李建三人商议决定,由原村主任张忠德与古水井段项目承建商李刚签订工程合同时,以虚报承建郭家坝段工程量的方式并签订一份10万元的孟家村村道路整治合同。2016年1月,资金到位后,李建支付给李刚古水井段工程款2.37万元、缴纳税款0.589万元,将下余资金7.041万元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全部用于村集体开支。2017年6月巴州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李品朝、张忠德、李建3人党内警告处分。

恩阳区渔溪镇槐树村村主任桂光才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槐树村在申报2014—2015年度建卡贫困户种植川明参的产业扶持资金时,桂光才与其他村组干部商议,决定将非贫困户种植川明参的面积31.1亩登记在贫困户名下作为贫困户种植面积,骗取产业扶持资金46650元,同时,以村民自愿捐赠的名义强行收回贫困户产业扶持专项资金36676元,共计83326元均用于偿还村道公路建设账务。对此,桂光才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6月恩阳区纪委给予桂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江县仁和乡中坝村党支部书记刘正浩、纪检小组长官禹琼违规开支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3月,仁和乡中坝村党支部书记刘正浩、纪检小组长官禹琼,在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政策中,召集村其他干部研究并决定,将未实施改造的补助资金8500元,用于村内其他开支。2017年5月南江县仁和乡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刘正浩、官禹琼2人党内警告处分。

通江县文峰乡东山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米从康伪造民工花名册,套取并私分农村电网改造劳务费、骗取社保资金和挪用低保户民政补助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米从康在任文峰乡东山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套取并私分2013年农网改造劳务费并个人分得5000元,侵占公益林管护费2219元,违规领取2008年“5.12”地震及2010年“7.17”洪灾补助资金共计8000元;截留低保户民政补助资金28950元用于村集体道路建设,在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将3户不符条件的社干部纳入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4月通江县纪委给予米从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昌县元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秦勇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秦勇在元山镇林业站工作期间,采取伪造“一事一议”资料方式,套取退耕还林后续工程补助资金据为己有。2017年2月平昌县监察局给予秦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