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着力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学校服务范围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工作内容
(一)招生计划
农村小学按划定的服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招收服务范围内的6周岁及以上儿童入学,农村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以服务范围内小学六年级学生人数为依据。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计划数,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报名入学
农村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报名入学工作由各学区督导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
城区小学招收服务范围内的截至2017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携带适龄儿童于8月31日到相应的服务学校报名。
城区小升初工作按照“志愿优先、随机派位、适当调剂”的方式进行。小学六年级学生均需填写《巴中市恩阳区2017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学生入学志愿表》。如果填报志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安排就读,如果填报志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城区学区督导组统一组织摇号,随机派位确定。未摇中的学生调剂安排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教科体局审查。
(四)其他群体入学
1.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三残”儿童不能到校就读的,由服务学校送教上门。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
在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和登科街道办事处、文治街道办事处、司城街道办事处返乡农民工子女申请就读的,凭经商、务工、租房和户籍证明,于8月30日前到城区学区教育督导组登记,由城区学区统一安排到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进行招生,确保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校在招生分班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二)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班。2017年秋学期严禁新产生大班额、超大班额。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2017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并报区教科体局审核。
附件:2017年恩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范围一览表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7年8月18日